胡靖 | 从“诺贝尔经济学奖”谈贫困与失落的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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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|胡靖,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、华南师范大学“三农”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
排版|童话
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麻省理工大学、哈佛大学的三位经济学教授,理由是“在减轻全球贫困方面的实验性做法有非凡的贡献”。这多少有些意外。
这是因为主流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价格、竞争、产权、交易。比如要授予一个金融学家、制度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,就不会有任何的诧异,世界都会习以为然。而贫困问题,显然是一个比较边缘的领域,似乎也没有什么玄奥的理论、范畴、模型,而且对象还是农村和穷人。因此,这次对贫困研究的授奖值得回味,是否意味着经济学将会偏离资本的正统、向历史唯物主义回归?是否意味着经济学开始关注发展的正义?这些都有待观察。
另外,三位教授虽然成果丰硕、思想前沿,但其成果毕竟是一种学术的“实验”,远远不能与中国数亿人的扶贫实践、扶贫成就相媲美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10月成立,广义上说,就是开启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减贫、扶贫过程。中国农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逆水行舟、筚路蓝缕,一路探索到现在,创造了世界历史上罕见的发展成就、减贫成就。可惜诺贝尔奖委员会,似乎看不见、听不见?
这至少说明“实验”中的经济学,与“实践”中的经济学还是有很大的区别。但不管怎样,世界及中国的扶贫事业都远未结束,对扶贫的研究、实验、实践都远未结束。
从历史的角度看,贫困首先是一种产业的现象,它主要来自农业这种自然产业的产业缺陷。严格说来,自从人类从树上跳下来、“人猿相揖别”的一刹那,就开始了漫长的贫困历程,那时所有的人类都是农民、渔民和猎人,都是贫困人口,没有产业劳动者,即使是酋长一样的大人物,按照今天的贫困标准也是贫困人口。这种情况直到17、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才开始慢慢改变。农业并非正常的现代产业,低效率是它的特征。制造业的工人可以充分就业、充分劳动,在流水线上每天工作8个小时、每周40个小时,由此完全可以获得“劳动力再生产”的薪酬,而且周末、节假日还可以休假。但农民做不到,农业有漫长的生产周期,但内生的劳动机会却非常有限,所以创造财富的机会就非常少。比如冬小麦的生产周期高达7个月以上,但其内生的劳动时间还不到15天,其它时间就只能是一种农闲状态;养殖业也好不了多少,农民养猪、养牛、养鸡,一天的纯工作时间不会超过4个小时,其它时间也只能是一种农闲状态。这就导致大多数的农民无法通过农业实现“劳动力再生产”,为了生计就不得不拼命兼业。但兼业本质上是一种反效率现象,它只能适应贫困,无法解决贫困。这就是农民贫困最直接的产业原因,也是最直接的“生产力”原因。所以历史上的农民常常是“勤劳、勇敢”与“贫困”并存。从这个角度看,三位实验经济学家均未探索到农民贫困发生的根源,其治理的办法也相当有局限。
兼业状态的农民,如果没有外力的藉助,往往就只有永远地贫困下去,成为现代社会丑陋的一角。这就是扶贫的主要原因之一。扶贫,其实就是从外部予以农民、予以农村某种经济的力量,就像一个侠士或旅游者向一个农民伸出棍子、帮助他爬出泥潭一样,其中有很多复杂的社会元素需要具体剖析。包括历史正义的元素(力图解决根本性的问题),和资本市恩的元素(完全回避根本性问题)。农业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产业,它不可能消失,因此贫困就不可能通过减少农民的工业化、城市化方式完全消除掉,它们甚至还会通过贫民窟的方式从农村转移到城市。并且,在占世界人口80%以上的100多个发展中国家,农业、贫困、欠发展(Developing)三者之间一般存在一种封闭、顽固的循环,地方政府一方面没有能力向贫困宣战,另一方面还要从农业中汲取税收和租金,由此使得贫困愈加严重。穷人每天的任务是免于饿死、渴死,而不是寻求发展。由此可见实现全面减贫、扶贫的难度!从全世界的情况看,可能只有中国等极少数的发展中国家,能够依靠土地制度的优势、公共财政的优势和举国体制,帮助农民战胜贫困、逃离贫困。印度、巴西、阿根廷、墨西哥和非洲的尼日尼亚、肯尼亚等发展中国家,少数农民或许可以通过资本、土地的分化,摆脱贫困、实现富裕,但数以亿计的农民,尤其是佃农、贫农,仍然会面临贫困及贫困带来的饥饿、辍学、疾病、黑帮等非文明的痼疾。也就是说,在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,贫困就是一种零和博弈的平衡,它不一定十分的固化,但总会有一个庞大的贫困人口的“阶级”会长期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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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本对农业的改造,并不是为了改变农业的产业缺陷,更不是为了减贫、扶贫,而是为了无差别的利润。因此,在几乎所有的国家,包括发达国家,农民一般都是低收入的阶层,这种相对贫困很难得到根本的改变。并且,化肥、除草剂、农药、大棚等现代要素的大量利用,对农业的可持续性、农村的生态环境一直在构成威胁和破坏,这种威胁会累积起来,不会因为农业利润的增加而逐渐衰减。因此长期看,依靠现代农业的方式来实现减贫、扶贫,很难获得最终的成功。相反,需要十分警惕由此产生的“寅吃卯粮”、“杀鸡取卵”现象。累积起来的危机一旦爆发,将完全可能摧毁整个地区的生态系统,生物多样性会迅速消失掉,农民甚至饮用水都会出现问题。山东、河北的一些“农业产业化”的先行地区就是沉重的教训。这些地区的地下水、土壤每年都会被化肥、农药、除草剂污染,由此形成越来越严重的“面源污染”,最终损害城乡居民的健康和农业的可持续性,部分农民甚至“因病致贫”。2014年,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的安吉县首次提出了他的农村发展观,即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,其中不仅包含对现代农业的反思,其蕴含的关于农村减贫、扶贫的“真理的内核”,也肯定要强于这次得奖的三位经济学家的实验成果。
从制度角度看,贫困,对应的就是一种“小农”生产方式。“小农”其实是一种没有斯密分工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。由于没有分工、没有专业化,“小农”生产方式,包括“家庭农场”必然会导致乡村普遍的贫困(欧美国家,依靠大量补贴,将“农场主”强行抬出贫困陷阱)。因此,对于“小农”这种生产方式不能有过多的奢望、遐想,相反,应该予以十分的警惕和反思。农民,一旦成为政府、外部社会组织长期扶助、同情的对象,本身就可能是一种思想、制度、政策的陈旧和失败。马克思曾经在《路易.波拿巴的雾月十八》一文中非常精彩地描述了法国的“小农”状态,
小农人数众多,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,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。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,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。这种隔离状态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。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,即小块土地,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分工,应用科学,因而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发展,没有各种不同的才能,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。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,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,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,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。一小块土地,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;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,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。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;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省。这样,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,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而形成的,就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汇集而成的那样。
法国一百多年前的“小农”状态,与今天中国分散单干的承包户非常相似。而今天中国乡村的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就是完全没有组织化的“承包户”、就是“小农”,他们孤立无助,同时又因为疾病等原因无法外出打工,就只能一直呆在乡村,依靠兼业来勉强为生,由此成为乡村的贫困人口。而国家最近二十多年一直开展的“扶贫”,其实就是在仿效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办法,以大规模的外部财政资金转移的方式,或“输血”、“造血”的方式,将这些老少边穷的贫困人口强制性抬出贫困的陷阱,而且每年的相关财政资金越来越多、欲罢不能。这其实都非常确凿地反证了“小农”生产方式的非效率性、非合理性。若离开了政府的各种外部资金支持,则农村大多数的“小农”将会迅速返回贫困。这正是减贫扶贫、农业发展的一种失落的方向。失去了内生的发展动力、发展思想的农民不是健康、平等的产业劳动者,他们仍然是在社会的底层,是社会的负担,是资本市恩的对象。
农民有没有可能通过非扶贫、非补贴方式而富裕、自强起来呢?有的,这就是农民的组织化。组织化,可能是农民真正实现减贫、脱贫并获得社会尊严的唯一可行的道路。
亚当.斯密揭示了现代产业效率发生的源泉,其实也指明了农业发展和减贫扶贫的方向,这就是村庄内农民的组织化与分工。没有组织就没有分工,没有分工就没有效率,没有效率就必然是贫穷状态,贫穷状态就必然没有平等与尊严。斯密的分工理论,其实非常暗合现代系统论思想。组织其实就是一种结构和系统,在元素一样的背景下,组织可以通过结构、系统的调整和改变,产生新的非常神奇的整体性力量,这种力量在经济上就完全可以外化为一种上不封顶的经济绩效。这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制度上能够完全胜出“小农”的逻辑和原因。但是在历史上,农民确实是“善分不善合”(曹锦清语)。其内在的机理并不是农民天生就厌恶组织、厌恶纪律,就一定要追求农业生产的单干。而是农民实在是无法通过“自由契约”方式实现土地要素、劳动要素的自发性合作,由此就只能被历史定格在“小农”状态、贫困状态。但他们一旦离开乡村、来到城市成为农民工,就会迅速融入现代产业的分工体系,成为一个专业性的产业工人,每天可以在生产线上工作十个小时、十二个小时。只要薪酬丰厚,他们就不会抱怨,就不会要求辞职单干。这就说明农民其实非常理解分工、纪律的重要性,也能够很快适应产业劳动的艰辛、繁重与束缚。但是一回到乡村,就只能回归没有效率的“小农”生产方式。农业的产业缺陷,包括生产的季节性、兼业性等,彻底桎梏了农民之间的“交易”、“博弈”的可能性,从而扼杀了农民组织与分工的形成。也就是说,如果能够以一种特别的方式(比如中国的土地所有权革命)实现农民的组织化,则分工就可以顺利展开,贫困就会自动消失,农民就完全可以获得产业发展的成果和社会的尊严。目前中国的一些集体经济发展成功的村庄都证明了这一发展路径、减贫路径确实存在,黑龙江的兴十四村、江苏的华西村、河南的南街村、刘庄、山西的大寨村、西沟村等都是鲜活的证据。在这些村庄,产业组织从农业的产前、产中、产后,一直延续到加工业、流通业、旅游业和金融业,由此全产业链都可以产生丰厚的利润。进一步,通过组织内部的利益平衡机制,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化解农民的贫富分化问题、农业的可持续问题、乡村生态的保护问题。所以这些村庄不仅很早就消灭了贫困、实现了共同富裕,而且一直有很强的内生性发展机制,完全不需要政府一分钱的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。这才应该是一条减贫、扶贫的根本性的发展路径,应该被研究、宣传、扩散。
但在目前全球资本主义的场域中,农民的这种组织化由于“社会主义”色彩非常明显,恰恰最不受资本待见,也不受主流经济学待见。这或许是这次诺贝尔经济学奖拒绝授予中国的原因之一吧?但中国的发展,显然在坚定地走自己的路,按照习总书记的说法,就是“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”,中国由此才获得了较之印度、非洲更大的发展成就、减贫成就。
“沉舟侧畔千帆过,病树前头万木春”,刘禹锡所言是矣!
(2019年10月26日,广州)
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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